天然药物创新与转化重点实验室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
为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河南大学每年进行一次学业奖学金评选。为做好实验室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切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发挥激励作用,结合实验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参评范围
取得河南大学天然药物重点实验室正式学籍、已如期注册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属于以下几种情况的研究生不可参评:
1. 延期毕业的研究生。
2. 休学期间的研究生。
3. 经学校批准休学后复学不满1学年的;
4. 未按时缴清学费报到注册的;
5.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且未解除的。
6. 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7. 在科研、实践等活动中,造成重大事故或损失的。
8. 违规违纪受到学校和实验室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研究生。
9. 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者。
10. 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学校警告或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
11. 因道德原因而在群众中有公愤的,思想作风不正派、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不满足学校评定要求,虽未受到纪律处分,但经天然药物创新与转化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讨论后认定属实者。
属于以下几种情况的研究生,直接取消奖学金参选资格。
1. 未修够学分或学位课程成绩不及格的研究生。
2. 开学没有按时报到注册,请假未按时销假的研究生。
3. 没有按时参加学年鉴定的研究生。
4. 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的(活动原始分≤10分)
集体活动:由天然药物创新与转化重点实验室及医学院举办的各种活动(学生会、团委等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评选办法
1. 一年级研究生
(1)博士研究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直接认定为一等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其他博士生按照研究生划拨名额,
① 考试和考核同时招收的博士生,以复试成绩计算排名;
② 全部都以考核招收的博士生,以近三年的科研材料,按科研积分:复试成绩 = 5 : 5比例计算排名;
③ 全部都以考试招收的博士生,按照初试和复试成绩,以5 : 5比例计算排名。
(2)硕士研究生
硕士推免生直接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其他研究生根据研究生院分配名额,一级学科人数比例计算名额后,按照初试:复试成绩 = 5 : 5比例计算。第一志愿为天然药物创新与转化重点实验室或研一担任班干部者额外加5分。
2. 二年级、三年级研究生
(1)博士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划拨名额,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根据申请人前1学年的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社会实践和集体活动、思想政治与学风道德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考核。按百分制积分评选(时间限制为上一年的9月1日——下一年的8月31日)。
① 博二的评选规则是,成绩:科研:集体活动:思政道德 = 3:5:1:1
② 博三、博四的评选规则是,成绩:科研:集体活动:思政道德 = 2:6:1:1
(2)硕士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划拨名额,按百分制积分评选(时间限制为上一年的9月1日------下一年的8月31日)。
① 研二的评选规则是,成绩 : 科研 : 集体活动:思政道德 = 5 : 3 : 1 : 1
② 研三的评选规则是,成绩 : 科研 : 集体活动:思政道德 = 3 : 5 : 1: 1
“河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得者中,博士研究生一等奖、二等奖获奖者和硕士研究生一等奖获得者,一并获得“河南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荣誉证书。
三、积分核算办法:
1. 成绩积分
根据河南大学研究生培养基本要求,校发[2017]258文件,课程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必修课程不少于24学分,选修课程不少于8学分。课程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70分以上为合格。计算各科平均分后,以成绩最高分作为成绩积分满分计算,其他同学成绩积分按照比例计算。
2、科研积分
依照河南大学文件校发[2018]37号《河南大学科研评价和奖励办法(自然科学)通知》,算分以天然药物创新与转化重点实验室,英文“Key Laboratory of Natural Medicine and Immuno-Engineering(或Key Laboratory of Natural Medicine Innovation and Transformation)”为第一署名单位的成果,成果只能使用一次。
(1)论文
算分范围 | 分值 | 备注 |
Science、Nature、Cell及其子刊 |
| 经天然药物与免疫工程重点实验室学术分委员会讨论决定 |
1、顶级期刊 | 120 | 顶级期刊目录见文件附件1 |
2、高被引、热点论文 | 120 | 参照顶刊 |
3、JCR-Top期刊 | 80 | 中科院标定的JCR-Top期刊 |
4、SCI二区期刊(非Top) | 50 |
|
5、SCI三区期刊 | 30 |
|
6、SCI四区期刊、A类期刊、EI论文、国际A类学术会议论文 | 15 | A类期刊目录见附件2、国际A类学术会议目录见附件3 |
说明: ① SCI分区按照当年度中科院发布的分区标准执行。当年度分区还未更新的,按照上一年分区标准执行。 ② 并列一作多人情况只取前2名。顶级期刊以上(包含顶级期刊),并列一作多人情况,经天然药物创新与转化重点实验室学术分委员会讨论决定。 ③ 并列一作前2名,按照排名顺序,以6:4比例算分。(导师为一作,学生为二作视作并列一作)。导师和学生为并列一作,视作一作算分(导师必须为研究生录取时候报考的导师)。 ④ 论文以online日期计算,同一篇论文只能使用一次。 ⑤ 国际A类学术会议论文应全文收录。 ⑥ SCI论文被选为期刊封面论文的,分值相应乘以1.2。 |
(2)研究生科研、实习、教育类等项目
项目级别 | 项目类型 | 分值 |
国家级项目 | 国家级科研、综合类项目等 | 60 |
省级项目 |
| 20 |
地市、厅级、校级项目 |
| 10 |
院级项目 | 河南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综合项目等 | 5 |
说明: 1 参评人为加分项目的主持人。 |
(3)研究生科研成果获奖
算分范围 | 分值 |
国家级科研成果奖状 | 60 |
省级科研成果奖状 | 20 |
地市、厅级、校级科研成果奖状 | 10 |
院级科研成果奖状 | 5 |
说明: 1 参评人加分为成果奖排名第一。 ②上述科研成果奖均应属于本专业内学术/科研成果证明。 |
(4)知识产权
加分范围 | 分值 |
国际发明专利 | 50 |
国家发明专利 | 20 |
实用新型专利 | 5 |
外观设计专利 | 2 |
说明: 1专利取前3名,按照排名顺序5:3:2比例算分。 |
以科研积分最高分作为科研满分计算,其他同学科研积分按照比例计算。
3. 集体活动
(1)研究生竞赛、活动奖状、荣誉证书
加分范围 | 分值 |
国家级奖状 | 40 |
省级奖状 | 20 |
地市、厅级、校级奖状 | 10 |
院级奖状 | 5 |
其他证书 | 1 |
说明: 1团队竞赛获奖证书取前3名,按照排名顺序5:3:2比例算分。 ②国家级奖状应为被纳入《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的学科竞赛;或由教育部、工信部、共青团中央等国家部委主办或委托国家级教学指导委员会、国家一级学会组织的,面向全国高校且有赛区预赛的高水平学科竞赛(如:创青春杯、创业计划和“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 省级奖状应为省级政府部门及其委托的相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或省级一级学术团体组织的全省性或跨省(区)的学科竞赛;国家级学科竞赛在全国各大赛区的选拔比赛。地市、厅级应为市政府、教育厅、科技厅等市委主办或委托单位正式签发。 校级奖状:以学校名义组织或委托学院举办,并行文公布的全校性学科竞赛。 ③其他证书:非本专业内的其他证书累积积分上限为2分【如:知识/科普/安全(竞赛、辩论、回答);民办组织协会举办,等等】。 备注:所有证书解释权均由天然药物创新与转化重点实验室学术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决定。 |
(2)实验室办公室、科研秘书、研科办主任、辅导员的公共事务加分以活动积分最高分作为活动10分计算,其他同学活动积分按照比例计算。
所有活动奖励积分以获奖证书、校官网公示通知、办公室、研科办及辅导员处记录备案本为准。
4. 思想政治及学风道德积分
(1)针对学校要求应参必参的重大活动,研究生均需积极打卡(或签到等形式参与),参与情况仍会作为思政道德评分标准,如研究生院抽查未打卡(签到等形式)学生每次扣一分,5分扣完为止。另外,受到实验室处分者扣三分,校级处分者扣5分。
(2)思想作风不正派、道德品质和文明风尚不满足学校评定要求,经天然药物创新与转化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讨论后认定,可直接取消思想政治积分。
(3)各年级研究生干部在积极配合各位主任、研科办主任、辅导员工作的条件下可在思政及学风建设分上酌情加分,最高分额外不超过5分。
四、其它
经评审推荐人选名单确定后,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定。
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均由天然药物创新与转化重点实验室学术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决定。
河南大学天然药物创新与转化重点实验室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