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天然药物与免疫工程重点实验室
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
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等文件要求,依据“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参考校研究生院发布文件,特制订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的原则
学校以“确保广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基本前提,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和要求部署下开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各类政策透明、程序公平公正、信息公开公示、监督、申诉机制健全,确保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1. 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确保公平性,无论采取何种复试方式,都必须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3. 确保科学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方式
根据河南大学研究生复试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招生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本单位拟使用线上复试方式进行2020年研究生复试工作。
线上复试是指考生和复试小组通过网络开展的远程复试形式。具体形式为各学科(专业)组织复试教师在在河南大学相关培养单位视频室举行线上复试,考生在家或方便进行视频操作的场地参加复试。
对于线上复试,全校采用统一复试软件平台。初步选定WeLink视频会议平台。本单位在复试开始之前,逐一确认考生网络、设备等是否具备复试条件,并逐一解决。考生应提前测试线上复试软件平台能否正常使用,若无法正常进行,应及时向招生单位反馈。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考试中采取“一平台”(统一复试平台)、“双机位”(用主机位来面试考核、备用机位来视频监控)、“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防缩屏”(锁定视频画面全屏显示,防止考生缩小屏幕,查看其他内容)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作弊”。
三.复试比例、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和复试方案
1.复试比例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2020年我校所有招生学科(专业)复试比例原则上均为 1:1.2。
2.复试分数线
教育部已于4月14日公布《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学校研究划定了“河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基本要求”(见附件1),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拟招生人数、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按照1:1.2的复试比例精准划定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以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专业为单位划线)。
3.复试名单
本单位复试分数线、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分数线、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可分批公布)、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若按照一级学科复试则按照一级学科公布拟招生人数;若按照二级学科复试则按照二级学科公布拟招生人数)等。
我校不接受破格复试考生。
四.复试时间
本单位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第一志愿考生复试:2020年5月13日至15日。
第二批:调剂考生复试:2020年5月20日至6月30日。
五.复试通知
复试通知方式同时采用以下方式进行:
(1)网络通知: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再寄发复试通知书。
(2)电话通知:本单位提前电话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告知考生网上复试软件平台,逐一确认考生网络、设备等是否具备复试条件,并逐一解决。具体要求为:复试考生的通知实行专人负责制,详细记录通话事宜(时间、地点、联系人、通话内容等)。
没有及时接到电话复试通知的考生,只要达到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请及时联系招生单位了解复试相关情况。
六.复试报到
在复试时间内,按照确定的复试方案组织考生进行线上报到。考生报到时,应签“诚信考试承诺书”。“诚信考试承诺书”采用考生签字、扫描的电子版,原件由个人保存并于录取报到时交给单位收集留存。
七.报考资格复查
本单位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复试考生的电子照片、学籍学历检测结果等信息,重点核查包括考生报名时的电子照片、准考证以及考生身份证件的核查,考生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等。
对报名信息存在问题的考生,在电话告知其复试时,要求考生报到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以供审核。考生学历(学籍)信息不匹配的,应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属于成人教育本科在读的,需要打印专题网页证明是成人教育本科四年级学生;若考生在2019年10月研究生招生报名以后又取得新的更高的学历,仍按原来报名时的学历认定,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八.复试内容、形式与成绩构成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必须全程录音录像。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测试、专业知识面试、学术学位复试专业考试。
1.外语测试
外语测试均采取口语测试的方式进行,并安排在每一位考生专业复试前进行,单独打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所占权重为复试成绩的10%。
2.复试专业考试
学术学位研究生应单独设置“学术学位复试专业考试”,内容为2020年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内容。本单位以口试方式进行,成绩以百分计,考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应单独设置“同等学力加试”(此项考试仅同等学力考生设置),内容为2020年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内容。采取线上复试的,可以口试方式进行,成绩以百分计。同等学力加试属于资格考试,不计入总成绩。
3.专业知识面试
专业知识面试由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负责。采取线上复试方式,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成绩以百分计。
4.面试和线上复试专业考试评分要求
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和线上复试专业考试环节现场独立评分。进行考生面试和线上复试专业考试成绩计算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平均值。
5.成绩构成
考生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者按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本单位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复试的所有科目中只要有一项不合格,不予录取。
复试最终成绩计算公式:
最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业务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2×90%+外语成绩]×50%
九.调剂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5月20日左右开通。我校将在教育部开通调剂系统的同时启动调剂复试工作,若教育部有新的调剂政策,按照最新调剂政策执行;若教育部未明确新的调剂政策,按照2019年调剂政策执行。
十.录取
1. 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提出拟录取建议,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2. 由单位到学校研究生院领取思想政治考核表与调档函,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思想政治表现情况,必要时,派人进行外调。函调和外调有关材料需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我校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我校将慎重考虑是否予以录取。
4. 考生体检采取由线上提供体检报告的方式进行。考生于拟录取后提供近期(三个月内)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即可,体检报告的核查由本单位的“考生资格核查小组”负责。
十一.复试的信息公开、监督、复议
1. 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招办要求,及时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相关信息,研究生院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
2.监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必须经过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本单位纪检人员全程参与。复试工作受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的巡视监督,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复试期间,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监督小组”,督导各学院(实验室、中心)复试情况,对在复试过程中未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招办和学校相关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学院(实验室、中心),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问责有关责任人,核减其招生计划直至取消其招生资格。
3.申诉及复议。 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有关单位进行复议。纪委电话:0371- 22866053;研究生院电话:0371-22867269/22869091;邮箱:zsgl@vip.henu.edu.cn。
十二.违规处理
1. 本单位制定严格的复试程序和规范,加强复试过程管理。复试过程中,对有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我校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我校在校生,我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外校在校生,我校通知其所在学校并上报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校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及考生所在单位的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 对在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我校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的同时,核减其招生计划直至取消其招生资格。
3. 对在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我校工作人员,由我校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得参与任何与研究生相关的工作。非我校人员,我校通知有关部门要求对其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三.疫情防控要求
采取现场复试的学院(实验室、中心)应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部署,将老师和考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全力做好防控,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疫情,维护学校和社会的安全稳定。
河南大学天然药物与免疫工程重点实验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4日
附件1: 表1 河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
总分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备注 |
哲学[01] |
300 |
42 |
42 |
90 |
90 |
|
经济学[02] |
343 |
48 |
48 |
72 |
90 |
|
法学[03] |
325 |
46 |
46 |
90 |
90 |
|
教育学[0401]、心理学[0402]) |
331 |
46 |
46 |
138 |
|
|
体育学[0403] |
277 |
35 |
35 |
180 |
|
|
文学[05](不含外国语言文学) |
355 |
52 |
52 |
90 |
90 |
|
外国语言文学[0502] |
355 |
52 |
60 |
90 |
90 |
|
历史学[06](不含考古学) |
324 |
44 |
44 |
132 |
|
|
考古学[0601] |
324 |
44 |
44 |
180 |
|
|
理学[07](不含教育技术学) |
288 |
40 |
40 |
70 |
70 |
|
教育技术学[078401] |
288 |
40 |
40 |
90 |
90 |
|
工学[08](不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设计学) |
264 |
37 |
37 |
56 |
70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 |
264 |
37 |
37 |
56 |
56 |
|
设计学[0872] |
264 |
37 |
37 |
90 |
90 |
|
农学[09] |
253 |
33 |
33 |
70 |
70 |
|
医学[10] |
300 |
42 |
42 |
140 |
|
|
管理学[12](不含公共管理) |
345 |
49 |
49 |
74 |
90 |
|
公共管理[1204] |
345 |
49 |
49 |
90 |
90 |
|
艺术学[13] |
347 |
38 |
38 |
90 |
90 |
|
表2 天然药物与免疫工程重点实验室2020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复试名单
姓名 |
考试编号 |
报考专业 |
焦辉 |
104750070303002 |
有机化学 |
朱昊 |
104750070303003 |
有机化学 |
杨晓琨 |
104750070303004 |
有机化学 |
康悦 |
104750070303005 |
有机化学 |
张遵龙 |
104750100700210 |
药学 |
王壮壮 |
104750100700216 |
药学 |
于红丽 |
104750100700224 |
药学 |
王晨卜 |
104750100700218 |
药学 |
赵雪杰 |
104750100700211 |
药学 |
徐芬芬 |
104750100700226 |
药学 |